区内各企业:
为做好2018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部分专项)安排工作,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支持的范围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新材料四个行业为重点,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装备、改产品等方式提升产品质量、生产效率、装备水平、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对结构调整、延伸链条、提高附加值等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符合《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河北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6—2018年度)》等文件精神和发展方向。优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和雄安新区工业转型升级、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贫困县以及京津产业转移的重点企业。
(二)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专项
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键制约环节,选择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工程化、产业化突破项目重点支持。
支持重点见附件内容。
二、支持形式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取对已完成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专项,采取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专项资金项目
1. 项目单位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2. 项目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
4. 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各企业务必在12月25日前将上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送经发局(纸质版、电子版U盘),过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
经济发展局 高宇恒:85095013 17070911119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2月20日 |